小编昨天被“允许超过65岁的父母加入英国公民”议会请愿刷屏。
在屏没刷起来时,小编已经签字,但却没有转发朋友圈。原因也很简单,偶从自身单亲,家有孤老的情况出发,签字属于个人意愿。虽然个人并不认为家人就会真的稀罕能到英国永居或加入英籍,但只是提出一种可能性,相信有不少朋友也是如此。
但当大家都开始疯传转发,颇有铺天盖地之势时,很多鼓动亲友说快来签吧!至于签的是啥,有何得失,与己何益,啥都不知道!那么小编力求简明地给大家稍微讲解下:
签的是啥
年英国*府推出请愿网站,英国公民根据英国法律均可在该网站申请请愿的议题。若人数超过1万,英国*府就必须有所回应,如果人数超过10万,则国会将考虑进行辩论。
而目前大家疯传的“允许超过65岁的父母加入英国公民”的提议是由一个叫HimanshuSori的发起的。提议争取签名的截止日期是年3月9日。因请愿周期为6个月,所以这则提议实际上去年9月底就在*府请愿网站上刊登了。
有何得失
01年英*府曾缩紧了英国移民法中对于年老父母来英团聚的条款。严苛的标准可以说极少人能够达到。
目前的要求如下:
1)申请担保人(子女)已取得英国国籍/拿到永居;
)父母双方或一方超过65岁;
3)父母身体不好,需要长期照料;
4)在中国没有其他直系亲属,护工,或家*人员等可以提供照料;
5)父母在中国没有养老保障,或养老金不够支持日常生活开销;
6)在中国居住时,全部或者大部分生活费用来自英国的申请担保人(子女)
7)申请担保人(子女)可以在不寻求公共基金的条件下为父母提供住所和承担生活费用。
签名希望议会可以辩论,放宽标准,特别是上面5-6中关于老人养老保障和经济来源的条件。
中国人往往按照自己的传统思维模式去考虑问题,认为孩子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但从英国*府的角度,赡养老人不是完全的子女法律责任和义务,是*府的责任和义务,是*府的医院,养老院,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和义务。当申请人原居国有这个能力或者申请人有这个能力去支持自己的生活的时候,英国*府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这个部分的。
英国本就不是移民国家,虽然有高技术移民,鼓励青年才俊留下,但经济衰退,负债累累,已然无力支付非本国民外的团聚养老。
想想中国移民对英国来说根本不是主力,单个印度就多出N倍。所有这些移民的老人都跟过来了,腐国会变成什么情景?
而且3年多前刚缩紧过65岁父母申请永居的标准,短期不可能再回转。朝令夕改,从古至今都不是任何*府会采取的明智之举。
所以请愿网站只是给民意有个上达的渠道,民主自由言论体现。就算有天英国当真放宽,允许超过65岁的父母加入英国公民,那必定有其他*府部门资金缩减,部分偶们享受着的“福利”会中断。各中利弊,不是sign个名字就完了。
与己何益
举个简单的例子,上周小编还被伦敦的荧光灯节刷屏,很多朋友表示在腐国总有大众免费的艺术活动。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举办荧光灯节的艺术组织Artichoke是英格兰艺术协会的常规资助机构,而这个短短4天的荧光灯节还又额外得到了伦敦市长的项目拨款。这些*府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资金大头都是来自于纳税人。
如果你能预见,*府投入更多款项在移民上,而潜在失去其他你在享受的福利,比如没有免费的艺术文化活动,那么你还会像今天这般,脑子都不过就把名字签了,还扩散给更多可能于己利益都不相干的人去接力签名么?
如果你还没清楚情况,或这件事可能权衡利弊后甚至可能对你无益反而有害,那么请慎重使用你的权利。
若你思量下准备加入请愿大*,